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「落實勤休制度之宣導, 定期檢討其妥適性」宣導
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「落實勤休制度之宣導, 定期檢討其妥適性」宣導
yes宣導重點如下
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」於111年12月21日發布
請同仁上網參閱,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S0110046
為維護同仁健康權,配合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」公布實施,配合辦理:
(1)每日加班時數超過14小時或每月超過60小時者,應於1個月內報府備查。(由當事人函報)
(2)學校人事單位按月產製加班時數報表陳報機關首長知悉,並彙整超過60小時之人數供市府錄案列管。
(3)另對於時數達45小時之同仁,應主動關心、適時建議其單位主管檢討業務分配及人力調度,並針對該員工 時進行分析並提出改善建議。
yes宣導重點如下
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」於111年12月21日發布
請同仁上網參閱,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S0110046
為維護同仁健康權,配合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」公布實施,配合辦理:
(1)每日加班時數超過14小時或每月超過60小時者,應於1個月內報府備查。(由當事人函報)
(2)學校人事單位按月產製加班時數報表陳報機關首長知悉,並彙整超過60小時之人數供市府錄案列管。
(3)另對於時數達45小時之同仁,應主動關心、適時建議其單位主管檢討業務分配及人力調度,並針對該員工 時進行分析並提出改善建議。
公告處室:
人事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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