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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園國小

「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」已於113年8月12日公告訂定,請看內文。

「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」已於113年8月12日公告訂定,修法前持有之民眾應於114年2月12日前,向戶籍地警察機關申請報備持有,未於114年2月12日前,完成報備「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」程序者,依法處罰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~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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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處室: 總務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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